各处室、系部(馆、中心)、慈山分院:
根据《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“双师”队伍建设实施办法(修订)》(泉经职院〔2018〕13号)文件精神,经研究,拟对2023年“双师型”和“双师素质”教师进行认定与考核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资格认定
(一)认定对象
符合我院“双师型”或“双师素质”教师认定条件,但未认定为我院“双师型”或“双师素质”的教师(2018年聘任的“双师型”教师续聘需重新申请资格认定)。
(二)认定条件与认定程序
认定条件及程序参照《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“双师”队伍建设实施办法(修订)》(泉经职院〔2018〕13号)文件第二条、第四条、第五条及第十条。
(三)认定材料提交
个人填写《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“双师型”、“双师素质”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(附件2),并按泉经职院〔2018〕13号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及佐证材料。
二、双师考核
(一)考核对象
2018年认定为“双师型”的教师(具体名单见附件3)。
(二)考核内容
考核内容参照泉经职院〔2018〕13号文件第六条。
(三)考核材料提交
个人填写《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“双师型”教师考核表》(附件4)和《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“双师型”教师考核汇总表》(附件5),同时提交纸质版相关佐证材料。
三、材料提交时间
请参与本次认定和考核的老师于4月14日前将材料送所在系(部)、分院;各系(部)和分院进行材料初审,于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汇总表电子版报人事处。取得相关条件证明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。
附件:1.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“双师”队伍建设实施办法(2018年修订)的通知
2.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“双师型”“双师素质”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
3.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“双师型”教师考核名单
4.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“双师型”教师考核表
5.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“双师型”教师考核汇总表
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
2023年4月10日